北京深思数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订货合同
合同编号:
供方:北京深思数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需方:
一、生产订单
商品名称
规格型号
精锐 IV 软保安
全系统 V3
S4S_STD_32
灵锐软保系统
L1_1.10
V1
合计人民币(小写):
注:
数量
(套)
单价 其它费用
总金额(元)
(元)
(元)
备注
合计人民币(大写):元整
规格型号说明:标准版本(STD),时钟版本(RTC),网络版本(NET),精灵版本
(G),32 代表 32K,64 代表 64K。
例如精锐 4S 标准版本 32K,则规格型号为 S4S_STD_32;精锐 4S 时钟版本 32K,则规
格型号为 S4S_RTC_32.
填写后请将备注部分删除,多谢。
二、合同条款
1. 供方对提供给需方的产品保证质量及售后服务。如供方正式提供的产品出现无法在 IBM
PC 及其兼容机上正常读取数据、影响通用标准打印机工作及其他一些影响正常使用的
现象,经双方检验确系非人为损坏,而是供方产品的质量问题,在产品售出一年内,
供方负责在叁周内予以维修或提供解决方案。
2. 需方向供方订购产品后,鉴于该产品有一定的生产周期,为了确保产品质量,供方将
在正式接到订单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产品如数发往需方。
3. 供方以 快递 方式向需方发货.
4. 供方以收到需方 全额货款 为订货起始时间,供方收到全额货款后开具等额北京增值
税 发票。
5. 违约责任,按经济合同法。
6.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:合同发生争议时,双方应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时,任何一方均可
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或直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。
7. 其他约定事项:本合同一式二份,双方各持一份,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,均有法律效
力;附件和生产订单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三、其它
供方
需方
单位名称(章):北京深思数盾科技股份有 单位名称(章):
限公司
单位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中关村软件
园二期互联网创新中心 510
委托代理人:
单位地址:
委托代理人:
电话:010-56730936
传真:010-56730936-8007
电话:
传真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