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习基地协议书
甲方:
乙方:
根据教育部关于厂(公司)校挂钩,加强“产学研”合作,发挥社会
力量,共同培养富有创新意识,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,经双方充
分协商,制订本协议。
一、甲方义务
1、为乙方人员到我院进修、培训提供便利,并在技术开发等方面给予
合作;
2、乙方在招聘毕业生时,甲方给予优先推荐;
3、甲方根据教学大纲要求,制定实习指导书和实习计划,提前送交乙
方,并委派责任心强、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;
4、甲方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,严格遵守乙方有关规章制度。
二、乙方义务
1、按甲方提供的实习指导书和实习计划要求,乙方委派具有中级以上
职称的技术人员进行指导;
2、根据乙方实际情况,为学生提供实习所必需的条件,以提高学生的
实习效果;
3、对实习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、操作规程以及遵纪守法的教育;
4、对参加实习的学生参与考核。
三、双方为更好地履行义务,决定在乙方挂《福建工程学院教学实习基
地》牌子。
四、本协议有效期 年,未尽事宜,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。
五、本协议一式三份,实习基地、教务处、有关二级学院(部)各执一
份。
甲 方(盖章)
甲方代表:
二O 年 月 日
乙 方(盖章)
乙方代表:
二O 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