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南理工大学与东莞理工学院
联合共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、培养博士后
协议书
甲方:华南理工大学
乙方:东莞理工学院
为做好甲乙双方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,国家、广东省、东莞
市、华南理工大学和我校博士后管理有关规定,经友好协商,
现就合作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合作原则
甲、乙双方本着“优势互补、资源共享、互惠双赢、共同发
展”的原则,联合开展培养博士后工作。
第二条 合作方式
甲、乙双方合作培养博士后实行“双导师制”,甲方 与
乙方 共同组成专家指导小组。专家指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博
士后人员的科研工作,并与双方管理部门共同对博士后进行日
常管理和考核,定期做好博士后研究项目的进度检查和质量评
估,及时协调和处理博士后人员在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。
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